(一)同意遵守「臺北市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之各項規定,保證本甄選作品係未經刊登使用之原創作品,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的獎勵,參賽者不得運用前已獲獎或已經授權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二)所有甄選作品概不退還(參選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承辦單位籌組評審小組評選優良作品。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本作品參選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選作者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布、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四)本作品參選作者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版權價購費、版權價購證明書之外,並自負法律責任;且參選作者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要求方式出面解決,並應賠償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
(五)參選作者享有授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若授權標的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得因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作及利用授權標的,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發表授權作品。
(六)承辦單位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
(七)承辦單位將入選作品公開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如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http://tmrc.tp.edu.tw/;臺北益教網);提供各級學校教師作為教學相關活動時使用,作者不得有異議。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配合移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 http://tmrc.tp.edu.tw/ )。
(八)參加本甄選活動之作品(作者)於得獎後,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版權價購相關事宜,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九)甄選作品若係已獲獎之同一作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十)本活動因係屬軟體版權價購,由承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寄發版權價購證明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PDF檔案),不另予以敘獎。